辣小姐 第5章(1)
“賴品柔,你是白痴!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……”賴品柔克制不住,用額頭去敲桌子,每敲一次,痛罵一次。
當理智回籠,她才知道鑄下大錯。
“別人隨便激你幾句,你就跟他拼了——你也要先弄清楚,到底是拼啥鬼呀呀呀呀!”砰砰砰砰砰……她還持續在敲頭。
然後,貼在桌面上的腦袋瓜,停下所有動作。
“……今天跟他提分手,對,干嘛認真呀,結婚都能離了,交往也可以今天呀。”情侶分手,稀松平常的小事一件。
雖然時間很短暫,僅僅一天,但不合適的兩個人早分早好,省得浪費彼此時間。她剛做好打算,“新任男朋友”的電話,恰巧撥來。
她深吸口氣,打完強心針,伸手接听。
夏繁木的聲音,輕快傳來——連他自己也意外,撥這通電話,心情真好。
“賴小皮同學,明晚一起吃頓飯,賞光嗎?”
“夏繁木,我要和你分手。”
他的問題和她的答案,牛頭不對馬嘴。
他先是一愣,想再問清楚,電話已經被掛斷。
“這根小鞭炮,又在亂炸什麼?……呀,理智恢復羅?”他對著手機喃喃道。
另一端,賴品柔吁口氣,臉上表情松懈,像處理掉巨大難題。
“呼,解決了!”
這樣一來,她不用煩惱該怎麼跟姐姐開口,自己竟然攪和進去她和夏繁木之間,更不用困擾著、猜測著,為什麼夏繁木會提出交往要求。
一切隨著“分手”,迎刃而解,萬歲——
三十分鐘前的她,確實好開心;三十分鐘後,她剛甩掉的“前任男朋友”,出現在她面前。
她要去幫同事、小朋友買下午茶,腳才跨出體能館,他人就擋在門口。
下午兩點整,怎樣?副總都不用上班哦?“我剛說得很清楚,我們分手了,謝謝不連絡。”賴品柔先發制人,說完就想閃人。
“理由呢?”被甩的經驗太少,近乎于零,這讓夏繁木難以接受——他說服自己,取消一場會議,匆匆殺到這里,只有單一原因。
“左思右想,不合適,早早切了好。”這理由多理直氣壯。但她故意不看他,掩藏心虛。
“才一天不到。”
“光用一分鐘就知道,我們有多不對盤。”
“我們甚至沒約會半次,你的結論不會太早嗎?”
“你喜歡去的地方,我待不慣,我愛出沒的地方,你八成覺得有**分……所以約會嘛,不必了。”
“賴皮天師,你未卜先知?你喜歡在哪出沒?帶我去一次呀,看會不會嚇跑我。”一點點挑釁,有人就會回以大大反應。
“好呀!我帶你去,讓你認清楚,我們真的不合適!”賴品柔手叉腰,人矮志氣高。
結果,星期假日她排休,帶他去了創意市集——擺攤。
她不是手作達人,還被友人戲稱“手殘”,身旁倒是有不少愛DIY的朋友,眾人吆喝下,合租了攤位,販售自己的作品。
她提供不出成品,但她什麼沒有,義氣和體力最旺盛。
她自願幫忙顧攤,無償替朋友出力,朋友免費供應便當一個。
“會很無聊哦。”她丑話說在前,希望他馬上掉頭走人。
“我自己找樂子。”夏繁木完全沒想退縮。
“哼,隨便你。”
是他自己要跟,又不是她強迫,愛待就待,想半途落跑,她也不會笑他。
賴品柔不管他了,排列桌面上的商品,種類琳瑯滿目——拼布包、串珠飾品、羊毛酕,還有她幫傅冠雅寄賣的蠶絲蠟線手環。
夏繁木淡淡一眼,瞄向標價。
這一桌子東西賣完,也不夠付他的日薪。
攤位很陽春、簡易,木板桌子而已,不過看她認真對待,仔細擺放、喬角度,他也多出一分敬意。
他開始“自己找樂子”——和她閑聊。
他想知道更多關于她的事。
“你有參加樂團嗎?”
“沒呀。”
“你一身的打扮,像晚上要去趕live現場演唱。”賴品柔排完拼布包,接下來吊掛羊毛女圭女圭,撥空回他︰“衣服是我表姐的,她確實是樂團主唱,服裝造型多變,常常汰換衣服,我負責接收,反正不用錢的衣服,不穿白不穿。”她才不會挑剔哩。
今天,她穿一件超短熱褲,搭配刺青褲襪,裹住小小翹臀,上身是合身襯衫,景致養眼。
不難看。但是除了他,他不想其他人也看到。
棒壁的攤位,正好在賣手染衣,他應該去買條長裙,把她包起來。
可笑的念頭,讓他發出自嘲嗤笑。
他從不干涉女友穿著,也欣賞女人展現性感,賞心悅目,是件愉快的事。
沒道理對她例外。
賴品柔看到他皴眉,明明告訴自己別去在意,偏偏還是有點難釋懷,只能口氣倔強道︰“我知道,我沒時尚感,也不是衣架子,你想嫌就嫌吧。”哼。
“我沒有嫌呀。”
若有,也是嫌褲子太短。
“明明一臉鄙視,剛還皺了眉頭。”別以為她沒瞟到。
夏繁木不想解釋——因為連他都沒弄懂,為何會有這種心思。
“我可以送你幾套衣服。”例如羽絨衣呀、愛斯基摩裝呀、睡袋……包緊緊的那些款式。
“免了,我衣服多到穿不完。”她不領情。
而且她有听說過,男人送女人衣服,不是想看她穿上它,而是享受親手月兌掉它的樂趣,啐。
男人,沒幾個好東西。
“賴小皮同學,讓我這“男朋友”寵一寵,有什麼好客氣的?”
“是不是“男朋友”,過了今天再說。”
她還怕他撐不滿一天呢。
堂堂夏大少爺,在小小創意市集里,會無聊到打呵欠吧。
很快的,有客人上門,她忙著去招呼。
年輕女客人看中兩條手鏈,難以決定買哪一條,在攤位前考慮了很久。
“紅色那款比較適合你。”夏繁木出聲,配以一抹微笑。
“真、真的嗎?”年輕女客人瞬間的結巴,源自于乍見俊男一枚。
“真的,它襯托你的膚色,而且紅色旺桃花、好人緣。”他笑。所以,買完趕快走,別站在攤位前,影響下一批客人上門。
“那……我要買這一條。”女客人終于做出決定。
“一九九,謝謝。”賴品柔把手鏈裝進紙袋,遞給女客人。
“可、可以跟你拍張照嗎?”女客人問著夏繁木。
“我女朋友說可以就可以。”他將決定權拋給賴品柔。
“可以,隨便拍。”賴品柔擺擺手,只管迎戰下一名顧客。
真可惜,他料錯了,在賴品柔心目中,他不是個獨佔品。
夏繁木拍完照,很不滿,湊到她耳邊︰“你還真是大方。”
“拍張照,又不會少塊肉。你等一下也要繼續幫腔哦!”更理直氣壯,把他當員工使喚。
夏繁木翻翻白眼,眼底卻有了笑意。
拜他之賜,生意確實成長不少,“推波助瀾”是他的強項,在最合適的時機,拐人上鉤。
他那套“紅招桃花,黃招財,紫招貴人,綠招事業,藍招健康”,完全正中人性,符合各式需求。
“雅雅姐的蠶絲蠟線賣得不錯耶,蜜蜜又可以買新玩具了。過幾天再把錢拿給她,順便去跟蜜蜜玩。”賴品柔清點今日收獲,眉開眼笑。“我也一起去。”他說。
他還沒看過“蜜蜜”——傅冠雅和田圻炎的女兒——他實質上的“佷女”,也難有機會被邀進那個家門去吧?
她斜睨他︰“你干嘛這麼愛跟?”
“因為我要證明,你喜歡去的地方,我也不討厭呀。”他和田圻炎的關系,他略過不談。
是啦,她確實沒在他的臉上發現半點厭惡,連一絲絲的不耐煩也找不到,甚至他看起來挺快樂的,笑容很……純真。
“就算我愛去的地方,你能接受,不代表我跟你同一掛。你喜歡去的場合,太正式了,讓人超不自在,我很不習慣,而且我絕不會配合你,假裝很開心的樣子。”賴品柔直白地說。
“你又知道我喜歡那種正式場合?”真以為自己是天師,隨便瞎猜?
“你會不喜歡?不喜歡還常去?”
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呀。”他感嘆。
“我還“千山我獨行,不必相送”咧。”干嘛一副古人腔,演古裝哦?
“我看你挺樂在其中,享受得很呀。”
第一次見到他,就是他的豪華生日宴。
他在舞池中央,跳著舞,燈光聚集在他身上,全場屬他最顯眼。
那樣的奢華,他很適合,站在里頭,半點都不違和。
“正好相反。在那樣的場合,我必須戴上面具,保持夏家兒子、王鼎建設接班人的形象。”夏繁木表情淡然,一席話說來,沒有情緒起伏。
不能翻白眼、不能說錯話、不能表現出不耐、不能做他自己……說是“逢迎賣笑”,絲毫不為過。
他,並不喜歡。
“戴面具?听起來真累耶,那——你現在有掛“面具”嗎?”賴品柔湊近他,看到他正在笑,一時好奇。
這個笑……有沒有發自真心?還是強迫自己掛上去?
她動手想捏他的臉,伸過去的手,半途被捉住,然後他就沒再放開了。
“今天我沒把“面具”帶出來。”他的眼光帶些深濃。
應該說,在她面前,“面具”完全不需要。
他最糟的一面,她早已見過——不,修正,他最糟的一面,全拜她所賜。
被她扁成大鼻子、大庭廣眾挨她兩拳,什麼形象早就破碎光光。“我已經來過“你喜歡的地方”,接下來,是不是該換你跟我去“我喜歡的地方”?沒嘗試,哪知道是不是排斥?”
“……我要是不喜歡,我們就切羅?”她談起條件。
這丫頭,還在想這事。
夏繁木真想痛擰她的臉頰。
哼,不放餌,魚兒不上鉤,是吧?
“好,你不喜歡,我們就切。”
“為什麼,我有一種被拐的fell……”
賴品柔終于有所察覺,在和夏繁木約完第六次會之後。
前一次,他帶她去打小白球,熱愛運動的她,高爾夫球桿當球棒拿,一樣打得嚇嚇叫。
再前一次,他跟她去參加體能館遠足,把體能館從小到老的女性生物,迷得暈頭轉向,無一不稱贊他、喜歡他。
甚至當天,有三個小女生搶著長大之後,非他不嫁。
再再前一次,他帶她去小酒吧,听鋼琴演奏,酒吧的隱藏版菜單,特色餐點太美味,她無法昧著良心,說出“不喜歡”三字……
“能嗑完他們家招牌“六層海陸疊疊樂漢堡”套餐,而面不改色的女人,你是我認識的唯一一個。”連薯條、炸雞塊也吃光光,看她小小一只,東西都吃到哪里去?
他忍不住夸贊她。
說得像嘲諷她大胃王,但他笑著的表情,沒有半點惡意。
“太好吃了,不吃完,對不起廚師,更對不起自己。”她吮著手指。
“我還以為,女人是吃兩口就飽的生物。至少我身邊出現過的,全屬這一類型。”明明才嚼了三根薯條,馬上說“人家吃不下了,你幫我吃嘛。”
“只要在我盤子里的食物,我都會吃光光。”沒有她不敢吃的食物,她是不挑食的好孩子。
“我媽總是只吃草。”他舉了個實例。
“唔?吃草?”
“生菜沙拉。為了維持她永遠四十五公斤的身材。”
“那人生有什麼樂趣呀?”她不以為然。
“是呀,有什麼樂趣呀。”他無法贊同更多。
看她吃東西,連他胃口都開了,也掃光自己盤里的海鮮炖飯,其中有好幾口悄悄喂給她吃。
哦,對,他還帶她去騎馬!
馬耶!
在電視上、里、任何地方……看過馬出現不稀奇,但現實生活中,親手觸模到馬鬃,跟馬眼近距離互視的經驗,又有多少人有過?
夏繁木擁有一匹自己的黑馬,寄養在朋友馬場,他叫牠“黑炭”,一點都不威武的名,可是“黑炭”太漂亮,毛色烏金閃亮,她一眼就迷上牠。
“這是我第一次讓女人騎到“黑炭”背上。”當時,他幫她跨上馬背。
“你這麼小氣喊?不讓各任女朋友騎他?”她模模馬頸,愛不釋手。
“是沒人想跟我到馬場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她們嫌臭呀。”馬場里,難免飄散著濃濃草味,以及天然的排泄物氣味。
名媛千金避之唯恐不及,只有她,因為開心,雙眼發亮。
雖然,第一次騎馬的代價,是接下來好幾天,痛到像拆了又重組,但她覺得太好玩了,他隨口那句“下次再帶你來”,換來她猛烈點頭,只差沒高呼︰謝主隆恩。
還和相處了半天的“黑炭”,依依不舍,十八相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