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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火女郎 第十章
    《噴火女郎》之番外篇

    ——今生有約

    那年。

    沈野十六歲,沈潛十四、沈風十一,而沈家的老?拾葉才剛進國小一年級。

    這年的暑假,沈野剛經過高中聯考的洗禮,還沒來得及看榜單便隨父親舉家搬到了草屯。

    鄉下的生活沒有大台北多彩多姿,就連夜生活都稍遜一籌,大人覺得乏味,小孩子的適應力可是好極了,他們才沒空高喊無聊、寂寞或什麼的,家里有三個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,沒把家里搞翻天,就夠阿彌陀佛的了。

    舉家他遷後的第三天,沈野就將四處的地理環境模了個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學校的運動場就是三兄弟打籃球、拚命廝殺的好地方,三個人總是不打到太陽西下不肯罷休。

    這天,三個人又趕在沈母規定的時限內踏入家門,三個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時候,一群年紀約五、六歲的小孩個個一臉倉皇地跑過來。

    其中一個抬起濃眉大眼的小臉。

    “大哥哥,請你救救小緋……”

    “怎麼啦?”三個男生只剩下月兌鞋月兌到一半的沈野,沈潛和沈風早將沈母的叮嚀置之腦後,直接穿著球鞋進屋去了。

    “小緋掛在樹上下不來了。”小男生的眼眶隱隱浮現著晶瑩淚光。

    沈野環視他們個個髒兮兮的小臉,無可無不可地說道︰“這樣啊,大哥哥幫你們看看去。”

    “謝謝大哥哥!”幾個小表吁了口氣後異口同聲。

    幾步路,沈野看見了那棵龍眼樹。

    龍眼樹就長在他們新家芳鄰空地上,枝葉茂盛,綠頂如蓋,樹齡看起來頗大。

    他仔細觀望,看不出所以然,樹上什麼都沒有。

    “小表,你們該不會來尋我開心,存心搗蛋騙我吧?”

    小男生拚命搖頭,口齒不清地解釋︰“我們的風箏飛上去……下不來了,小緋說她會爬樹……可是她上去已經好久了都沒有下來,”他膽怯地瞥了眼丁宅。“我們不敢去吵丁女乃女乃,她鐵定會敲我們的頭……”

    說穿了是怕挨揍。

    看著那麼多張哀求的小臉,沈野怎麼也硬不下心腸甩頭走人。

    他沉思地目測了龍眼樹的高度,才往上爬。

    炎夏盛暑,雖然已近黃昏,夏蟬還是叫囂得厲害,沈野穿過幾枝分歧的樹干,在叢叢的綠葉遮蔭下見到了一雙圓胖小腿。

    他抓住一根看來粗大的樹枝,朝著那雙小腿喊︰“喂!下來。我接你下去!”

    那孩子無動于衷,甚至把小腳收起來,整個身子縮在樹干與樹干的交錯點上。

    “喂!你有沒有听到我的話?”他大聲嚷嚷。

    這一嚷,整棵樹的蟬鳴立刻為之一斷。

    “不……要!”細細小小的童音傳進沈野耳朵。

    他沒有不耐煩,不過輕蹙了一下眉。“你不下來我可要走了喔!”

    看準她沒能耐下去,他出語要挾。

    這次,卻連聲音都不見了。

    見鬼的!沈野翻了翻白眼,想起樹底下那群小表哀求的眼光,認命地又把腳攀高,他終于看見那個自告奮勇又沒本事的禍首了。

    “小……緋。”他想起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她一只手死命地抱著一只風箏,倔強的小臉在看到沈野之後,眼圈一紅,小鼻子一皺,珍珠般大的眼淚便斷線似的跌掉下來。

    沈野在夕陽余暉中只有看清她一雙水靈靈的眼珠子,正心悸那雙美麗的眼楮之余冷不防見她滑下一串眼淚,一顆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。

    “別怕,把手交給我!”他用著好柔好柔的聲音輕道。

    小丁緋看了一眼他那只大手,淚水一收,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。

    沈野僅用一只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。

    他感覺得到這小女生對他的信任,幾分鐘後他順利地滑下龍眼樹。

    小男生歡欣鼓舞,把他當成救美的英雄。

    “好了,沒事嘍!”他故作輕快。

    小丁緋依舊把小臉依偎在他的懷中,雙手捉緊他的衣服,仿佛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。

    沈野有些慌亂,眼看一時半刻是沒辦法擺月兌掉這小女生,只好先解散一堆睜著大眼楮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們。

    小男孩們看著丁緋,有些猶豫不決。

    趴在沈野肩上的她點了點頭。“我沒事,你們走吧!”口氣頗有大將之風,像女王在斥退嘍羅一般。

    沈野不覺莞爾。

    小女王下令,小嘍羅們一哄,全作鳥獸散了。

    眼看地平線只剩一抹殘紅,涼風徐來,沈野暗忖︰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這里。

    “這樣吧!我送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說什麼也得先將這顆燙手山芋扔掉才是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這算什麼回答,現在的小表愈來愈不懂得要“敬老尊賢”了!

    “小緋,你家在哪里,告訴大哥哥,我好送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“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!”她閃爍著一雙朝氣蓬勃的眼珠笑道。

    他長到這一把年紀,竟然栽在一個小表頭的手上,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。

    “大哥哥,我要你抱我進屋子去。”她軟言軟語地要求。

    當你面對的是一張天使臉孔時,相信什麼拒絕的話都會化為無形立即吞回肚子里,現在的沈野面臨的便是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。

    再瞄了眼沒絲毫放松他衣服意願的小表,就當送佛送上西天,好人做到底吧!

    他認命地舉步向前。

    ※※※

    這一年,沈野初次邂逅丁緋。

    沈野十六歲。

    丁緋八足歲。

    “爬樹事件”是沈野幫丁緋收拾爛攤子的頭一件值得紀念**件,爾後,也注定了沈野多災多難卻甘之如飴的一輩子。

    “沈媽媽,我找沈野大哥哥!”

    清晨,沈母才準備好早點,便听見敲門聲,門外居然是個小不點的女生。(沒辦法,誰叫她人小蚌矮夠不著門鈴。)

    她第一眼就喜歡上這留短發,皮膚白里透紅,身穿吊帶褲,可愛得不得了的小女孩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找阿野?”

    她可不曉得自己兒子什麼時候認識了這麼個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告訴我他睡哪間房,我自己去找他。”小丁緋可乖巧得很,她不想麻煩別人。

    “呃——”沈母愣了愣,將門開大了些。“他還沒起床呢!”

    “沒關系,我會讓他起來的。”丁緋的小臉滿是篤定,完全一副“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”的模樣;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說的一切。

    “好——吧!”她關上門。

    丁緋跑了兩步,驀然又轉頭。“沈媽媽,我叫丁緋,以後你就叫我小緋好了。”好一副老氣橫秋。

    沈母無言以對,只有猛點頭的份。

    丁緋報以沈母一朵極致的笑容,隨即一溜煙地上了樓。

    她依照沈母的指示,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間。

    門沒鎖,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進去。

    至于她是用什麼手段將沈野挖起來的,沈母無從得知,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緋泡在沈家度過的,而且形影不離地跟著沈野。吃飯也有她一份,理所當然地霸在他身邊。

    大男生打球,她也插一腳,小丁緋香汗淋灕地邁著短腿幫沈野撿球,摔得一身烏漆抹黑,看得沈野不忍心,自動棄甲投降,背叛兩位老弟隨她而去。

    為貫徹“物盡其用”的真理和“獨樂樂不如眾樂樂”的鐵律,她自然招來她那票嘍羅大玩起官兵捉強盜的游戲。不用想也知道,那個可憐的“強盜”當然非沈野莫屬。

    一場游戲下來,當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腦袋中生了根,當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無處可逃吧!?

    以此類推,沈野心想睡眠時間可躲得過丁緋的“魔掌”了吧?那可不!小丁緋體貼得緊,她頗具先見之明地畫了張“自畫像”,強迫沈野貼在他一睜開眼就見得著的天花板上,強力放送她的形象,他想不看她都難!

    包不幸的是,從此以後的漫長兩個月暑假,小丁緋完全將沈家視為自己的第二個家,將沈野視為自己的“囊中之物”,除了她之外“生人勿動”!

    ※※※

    一場“官兵抓強盜”玩下來,因為沈野的“吞吞慢”和配合度奇差,小丁緋遂把“小烏龜”的綽號送給了他,這一叫叫到兩個人都變為成人後依舊不改。

    這便是“小烏龜”的由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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